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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5-04-03 00:00

校内各部门:

  校园网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沟通的渠道、资源共享的环境,同时也反映各部门的精神风貌。为了更好地树立学校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发挥校园网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对校园网主页新闻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工作

  (一)内容及要求

  1.校园网主页刊发的新闻以相关校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学校重大活动以及部门开展的具有重要新闻价值、有特色、有引领性意义的活动为主。

  2.所有稿件要突出新闻性、导向性。文中数字、职务、名称、引语等应核实准确。要提高新闻的有效信息含量,语言简洁明快。全校性的活动,除校级领导及主持会议、发言人外,部门活动,其他参与人员原则上不显示名字。

  3.一般情况下,各类新闻稿件不少于200字,不超过500字,重大新闻不超过1000字。

  4.新闻内容和图片不得损害学校形象,杜绝具有负面效应的稿件和图片,新闻和图片应突出新闻价值和活动主题,原则上不单独配发领导照片。为提高新闻浏览速度,图片1-2张为宜,重大活动酌情增加。

  5.为维护校园网主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二级部门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安排、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校园网主页不予发布。

  6.对各二级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活动内容等相同属性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只发布在第一时间上传的首篇报道,如在报道内容、角度等方面具有新颖性或特色的可酌情发布。

  (二)程序要求

  1.各部门明确一名兼职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网页日常维护与更新及信息发布工作,并将名单于4月10日前报校务部田汜明老师处。

  2. 凡是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报道,须经校务部审查后方能发布。

  3.由各二级部门承办的学校层面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承办单位负责及时撰写稿件;由多个单位共同承办的学校层面的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牵头单位负责及时撰写稿件。

  (三)主页新闻稿件上传格式要求

  1.各单位来稿必须把文字和图片文件分开上传。文字统一为word文档格式,标题须为宋体四号加粗字体;稿件字体须采用宋体小五号字体,正文须采用宋体小四字体1.5倍行间距。图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宽高比为1:1.5,图片像素必须大于540*360像素,大小不得超过5M。

  2.所有来稿必须在稿件标题下依次注明:稿件来源、撰稿人、责任审核人。对无署名无责任审核人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3.拟发布新闻稿件须以电子邮件word附件形式发送至校务部邮箱(383544122@qq.com)。

  (四)校园网新闻时效性要求

  拟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稿,必须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校务部;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在校外发生的新闻除外),综合类信息、调研类信息可适当延长报送时间,超时不再发布。

  二、校园网主页及各二级单位主页新闻管理要求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各单位拟发布于校园网主页的新闻稿件,必须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校务部收到的新闻稿件视为报送单位负责人已审核,同意报送发布;各报送单位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校务部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宣传口径,对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或不予发布。

  (二)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校务部负责对校园网主页及各单位网页进行监管。校务部将及时更新校园网主页新闻内容,同时不定期检查各单位的网页更新情况。

  (三)校务部将定期检查统计各单位报送稿件的相关情况;对投稿积极的单位和撰稿质量高的通讯员进行表彰。

  (四)对新闻稿件审核不严、内容不实造成重大错误或影响的单位,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联系人:田汜明       联系电话:49633907

  邮箱:383544122@qq.com

 

                     

校务部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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