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顺利开展2015年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工作,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2.人事档案关系在永川区人才交流中心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名下的教职工(有档案编号)。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风端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教学效果好;在我校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在教育部网页认定;部队学历及党校学历暂不申报;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一票否决制);
3.资历条件:
助教:大学统招本科毕业,工作一年期满。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四)教学条件
1.专任教师
(1)周课时不低于8节;
(2)学生满意率达70%及以上。
2.兼任教师
(1)周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学生满意率达70%及以上。
三、报送评审材料及其他要求
1.申报者任职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5年1月底止;
2.实行“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在申报当年发生教学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并受到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则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
3.教学任务及教学工作量、科研、论文须经学校教务处审核;
4.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由人事处审查核实、把关负责。如审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经证实材料为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资格;
5.本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确认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按工作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好教师做好此项工作。
6.报送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1 |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
1份 |
2 |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双面打印) |
2份 |
3 |
学位证书复印件 |
1份 |
4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1份 |
5 |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
1份 |
6 |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
1份 |
7 |
身份证复印件 |
1份 |
8 |
1个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1份 |
9 |
小二寸照片 |
1张 |
10 |
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件(带二微码的) |
1份 |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并经人事处审核认定。
四、确认助教、讲师报送材料
确认助教、讲师是指非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市职改办对原有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的重新认定。
1.确认助教报送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1 |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
1份 |
2 |
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
2份 |
3 |
学位证书复印件 |
1份 |
4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1份 |
5 |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
1份 |
6 |
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
1份 |
7 |
身份证复印件 |
1份 |
8 |
助教证书复印件 |
1份 |
9 |
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 |
1份 |
10 |
继续教育登记卡 |
全部提供 |
11 |
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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