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请我校教职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自行办理申报,操作步骤如下:
一、确认及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已注册的直接登录,如需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扣除年度选择2019年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根据步骤提示依次填写并提交申报;若已填报无需完善的,在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中查看自己所填信息是否准确。
二.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填报方式一般选择试用已申报数据填报,阅读申报需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后按操作提示确认全年收入及纳税信息点击下一步,如需退补税款的完善银行账户信息并完成申报就可以了。
三、申报时间
因税务机关对各单位实行分批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我单位办理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5月30日,为了预留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请尽量在5月15日前办理完成。
如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请与财务部欧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8723086094 49633929。
财务部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