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15〕17号)精神,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高校教育教学秩序,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学校审核,现对本学期拟转入我校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张蓝月,女,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15级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生源地重庆市永川区,高考分数语数外175分,录取批次高职(专科)二阶段,因家庭特殊情况,需本人就近照顾,申请转入我校2015级物流管理(航空服务、高铁乘务、轨道交通服务方向)专业,我校同年同科类生源地录取分数线为160分。经学校研究,拟同意张蓝月同学转学(转入)。
公示时间2016年2月28日至3月4日,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49633902。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201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