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网上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渝教职改?2014?3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限于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2)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中,年终考核有一年不合格的;
(3)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2.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管理的教职工。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教学效果好;在我校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3.资历条件:
讲师:获得助教满4年;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获得者且已承担两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工作。
副教授:获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
教授:获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副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三)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继续教育等条件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等条件按重庆市职改办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参见渝职改办?2009?290号文件。
普通话水平按照重庆市职改办最新文件执行。
(四)讲师教学条件
1.专任教师
(1)周课时不低于8节。
(2)学生满意率达70%及以上。
2.兼任教师
(1)周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学生满意率达70%及以上。
(五)讲师论文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的必须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论文选题必须属于本专业,必须是第一作者)。
(六)教授、副教授的教学条件及论文要求按照渝职改办?2009?167号文件执行。
(七)申报学科
必须与毕业证书、助教证书上专业大方向一致。
(八)年度考核
1.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需提供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
2.申报评审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的,需提供近5年的年度考核,且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破格申报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中至少应有一年为“优秀”。
三、申报程序
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将试运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登录以下网址:
(一)申报网址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13日。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3日,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电子件
2.申报材料纸质件
今年申报评审将以网上申报的电子件为主,纸质件为辅,因此申报材料电子件与纸质件应完全一致,相互印证,请申报人员高度重视。
四、申报材料说明
(一)表格自动生成
申报者只需要逐项填写各类材料,系统将自动生成有预设底纹的《公示表》、《评审表》以及《送审花名册》,但需注意:
1.凡单位填写内容目前不能自动生成,仍需在打印件上手工填写相关信息,如纪委审核意见、学科组投票结果、校评委会投票结果等。
(二)关于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报送要求
所有附件(佐证材料、身份证等)由申报者提供扫描件(JPG格式,其他格式不能上传)上传至申报系统中。
1.上传附件扫描格式说明
2.上传附件大小要求
每个附件(图片格式)最大不能超过2M,每位申报者所提供的所有附件不能超过100M(艺术类的不得超过200M),且只上传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作品等。
(三)其他说明
1.职称外语、计算机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涉及年龄、学位、专业或者乡镇基层单位免试的申报人员,由各区县职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上传附件(审批表格及佐证材料);其他免试的(如:三支、破格免试等)需报市职改办审批后上传附件(审批表格及佐证材料)。
职称计算机如系模块考试,申报者申报同一级别时取得多张合格证书,在填写评审表时只填最后一张合格证的取得时间,但上传附件时需按照申报级别需要的模块上传所有的合格证书。(如:申报副教授需4个模块,申报者于11年、12年考试通过,即11年、12年取得的证书都需上传)
2.档案编号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
五、申报流程
共四大流程:注册、个人填报、学校审核、上报
第一步:注册
1.个人用户:指申报职称人员
直接向学校用户申请,由学校用户负责审核通过。
第二步:个人填报
1.个人用户进入系统,逐项填报信息、上传支撑材料。
2.打印表格:《评审表》及《公示表》(建议审核通过后打印,因为涉及返回修改的情况)。
第三步:审核
教务处协同组织人事处审核:包括资格、教学、科研等内容审核。
第四步:上报
学校组织人事处完善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推荐意见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职改办,同时打印《送审花名册》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鲜章。(《评审表》、《公示表》盖章后上报纸质件至市教委职改办)。
以上内容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咨询,电话:49682396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2.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3.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
4.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批表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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